建筑材料供货合同合集15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建筑材料供货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建筑材料供货合同1第一条目的和背景条款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建设工程的具体要求,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基础上,本着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_________工程所需的 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 材料交货地点、供货期限
2.1交货地址:_________
2.2供货起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 供应要求及价格
3.1数量(m3) 单价(元/m3) 货款金额(万元) 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
3.2上述价格为到货价,且是综合单价。含运费、装卸费、保险费(如有)、税款。
第四条结算和资金支付条款
4.1结算方式:
4.2约定的结算期限:
4.3送到工地,甲方应指定专人在发货单上签作为收货确认。但签不视为乙方材料合格,有关材料质量应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办理。
4.4每月_________日前,供需双方对上月供应 ……此处隐藏18629个字……
3、甲方在未付清乙方货款以前,不得到其他地方再去提货,若经乙方发现甲方到其他地方提货一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付清所欠货款,并视甲方行为违约,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4、甲方如中途退货,应在交货前7天告知乙方,否则乙方可不予退货。退货时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预付款等款项。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2、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保密责任
乙方对甲方所供货物资涉及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方可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和责任。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双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生效条件及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